商誉减值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12-22 日常帮手 1126阅读 投稿:桂枝

在吸收合并的应税合并中,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视为税法承认该商誉的价值。由于此时不形成暂时性差异,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若此商誉后续发生减值,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商誉如何确认

1、我国《会计法》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得在会计上进行确认。对于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的商誉也不予确认,而是一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中,贷差,一并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2、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

确认商誉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年度期末,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价值进行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即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在计提之后。不能够转回。其计提的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是什么意思

商誉减值指的是企业在合并之后,对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衡量合并后造成的相应的减值损失。RBS商誉减值主要是由于先前的收购而导致的后果。商誉作为企业的资产,指的是企业获得高于正常盈利水平的收入的能力。它是企业未来实现的超额收入的现值。

商誉具体表现为在企业合并中购买企业支付的买价超过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所形成的价值的减少,资产减值意味着现时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比原来入账时所预计的要低。

当资产发生减值时,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应该按降低后的资产价值记账,以释放风险,因此会计上对资产减值进行确认和计量的实质就是对资产价值的再确认、再计量。对于商誉而言,往往面临着可能发生减值的问题,经常需要对商誉的价值进行再确认、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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