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受伤害情况进行赔偿项目的确定。
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如下:
1、一般伤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2、致人伤残的,除了第一项还需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鉴定费等。
3、致人死亡的,除了第一项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当事人有购买相关保险的,可以在赔偿之后想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车祸后的赔偿是怎么算的
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受害者的实际收入和误工天数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者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伤人误工天数怎么算
车祸伤人误工天数的计算是: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车祸误工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
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