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须知事项有哪些?

2024-12-17 生活常识 38阅读 投稿:星腾君

需要知道下列事项:

1、办理协议离婚双方都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遗嘱。

3、双方要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须知事项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协议离婚程序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方或者双方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未达成协议的;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1年内的,男方提出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有:

1、双方的户口薄;

2、双方的身份证;

3、双方的结婚证;

4、婚姻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登记时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6、工本费。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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