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所以年报公布的最后时间为4月30日。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披露的,应当在4月15日之前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
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股市年报和季报时间
1、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
2、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注:1、迟发季报处罚:股票将遭停牌。1季报在4月30日前,3季报10月31日前未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前者自5月1日起,后者自11月1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2、迟发年报、中报处罚:与迟发季报处罚类似,即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凡是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
股市竞价时间
沪市和深市都有集合竞价,在早上的9点15分到25分。9点15到20分之间是可以撤单的,20到25分之间不能撤单。下午还有集合竞价,收盘前3分钟,深市股票要集合竞价,沪市股票没有。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