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这种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内已实现,有的地方也实现跨省之间的联网结算。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农保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1、携带患者的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及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山东异地就医报销办法
1、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持下面的报销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上报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所需证件: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原件);患者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患者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3、各区将受理的有关费用单据进行录入,并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一处。
4、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低于当地吗
一般情况下,就医医保报销比例不会低于当地,实际报销范围以就医地医保为准,但是报多少按参保地的报销比例,如果异地社保没有与当地联网,那么,需要在当地社保部门开具转诊证明才能报销。
因为大部分的异地就医行为会出现在医疗资源相对发达的城市,而这些城市在医保政策上会更加优越、合理,为了避免就异地城市基础医保基金不被大家瓜分,报销比例以参保地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