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就探望权一事单独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
(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强制探视权如何起诉
强制探视权的起诉方式是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法院起诉。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后,因探视权受阻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应该提交诉状和双方有关探视权的约定或双方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据、双方及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如何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的起诉,应当在另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后2年内带起诉状到法院立案。
证据有: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以及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