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作为代理人。
仲裁代理人是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以仲裁当事人的名义,为当事人的利益参加仲裁活动的人。仲裁代理人的种类有:(1)法定仲裁代理人。由法律规定行使仲裁代理权的人。其代理权,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2)指定仲裁代理人,被仲裁机关指定代理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其代理权是基于仲裁机关的萎托而产生。(3)委托仲裁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律师、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仲裁机关许可的其他公民。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必须向仲裁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书必须证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代理人代被代理人承认、变更请求、提起反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哪些可以仲裁
1、可以仲裁的是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什么仲裁不适用仲裁法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