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法定事由如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法院可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2、相关厉害关系人对监护人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或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如何变更孩子的监护权转让
1、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监护权变更协议,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拥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存在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其他有监护权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2、【法律依据】
3、《民法总则》第36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4、(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5、(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6、(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监护权变更协议需要公证吗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你们可以签订监护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受法律保护,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监护权是什么
1、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2、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3、【法律依据】
4、《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5、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6、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7、(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8、(二)兄、姐;
9、(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