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重新就业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失业保险金是什么
1、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故,根据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各地区规定的时间不同,一般为30日或者60日,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2、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3、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1、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其次,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第三,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4、【法律依据】
5、《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6、(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7、(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8、(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上海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1、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2、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3、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