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是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事物的总体。 这里的“事物”可以是人,物品,也可以是数学元素。
例如:
1、分散的人或事物聚集到一起。使聚集:紧急集合。
2、数学名词。一组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数学元素:有理数的集合。
3、口号等等。集合在数学概念中有好多概念,如集合论:集合是现代数学的基本概念,专门研究集合的理论叫做集合论。
集合也是现代数学中一个基本的数学概念,它是集合论的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直到才被创立。最简单的说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论即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集合就是“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叫作元素。
历史发展:集合在数学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特殊重要性。集合论的基础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在19世纪70年代奠定的,经过一大批卓越的科学家半个世纪的努力,到20世纪20年代已确立了其在现代数学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可以说,现代数学各个分支的几乎所有成果都构筑在严格的集合理论上。
集合的概念有什么
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19世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现代的集合一般被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元素所构成的整体1。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1、2、3,例如全中国人的集合,它的元素就是每一个中国人。
集合的概念是: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一般地,一定范围内某些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的全体构成一个集合,集合中的每一个对象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集合与集合的关系
集合与集合的关系:子集、交集、并集、全集。
子集:如果集合A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那么集合A称为集合B的子集。
交集: 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
并集: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
全集:含有我们所研究问题中所涉及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记作U。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1、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的。数学中,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的全体称为集合。如:“中国共产党”、“森林”。在某一思维对象领域,思维对象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一种是同类分子有机结合构成的集合体,另一种是具有相同属性对象组成的类。
2、非集合概念亦称“非集体概念”。不以事物的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与“集合概念”相对。如“树”、“书”、“中国”等。这些概念以事物的某一类或某一个体作为反映对象,而不以事物的集合体作为反映对象。
3、表达非集合概念的语词,在特定的语境中有时可以表达集合概念,如“雷锋是新中国的青年”,这里的“新中国的青年”表达非集合概念;而在“新中国青年是勤劳勇敢的”中的“新中国青年”则表达集合概念。反之亦然,表达集合概念的语词,在特定的语境中有时也可以表达非集合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