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三让原则为: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行驶右转让左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也就是左转车辆应该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让右原则和转弯让直行怎么分左右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2、右道车直行,本道车直行或者转弯的。这种情况要让右道车先行。就比如我们市区的中山街与城北路路口,如果甲驾驶员驾车在中山街上自南向北进入路口时,发现自己右侧有一辆自东向西的车辆从城北路上直线驶来,甲驾驶员就必须减速避让。
3、右道车转弯,本道车也转弯时,本道车必须让右道车先行。还是以刚才提到的路口为例。如果甲驾驶员在中山街上自南向北行驶到路口后准备转弯时(不论左转或右转),发现右侧城北路上驶来的车辆也是打算转弯的(不论左转或右转),那么甲驾驶员也必须减速避让。
直行让转弯还是转弯让直行
1、首先看是否适用于“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规定,若符合则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若不适用于“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规定,则按照“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即让直行车辆先行。
2、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更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再遵循交通规定确定优先通行权。
直行让左转弯还是左转弯让直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点: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第三点: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