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揽人如何承担责任

2024-10-24 经验攻略 164阅读 投稿:奕卓

这样承担民事责任:(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共同承揽人如何承担责任

承揽人应亲自完成哪些工作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3、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具体有哪些

1、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一是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着手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保质保量地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

3、二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或者接受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4、三是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5、四是共同承揽人要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查。

6、五是共同承揽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

7、六是共同承揽人对工作成果有瑕疵担保义务。

8、【法律依据】

9、《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1、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

2、(1)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3、(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4、【法律依据】

5、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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