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种
1、土地补偿费:根据农用地在征收之前3年的年均产量的6到10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贴费:安置补贴费是根据安顿的农业人员数目进行计算的,是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年均产量的4到6倍,不可以超出被征收前3年的年均产量的15倍。计算方法是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去征地前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
3、青苗补偿标准:早期农作物应根据季产值的1/3进行计算的,生长期的农作物应根据1季度产值进行计算,如果是粮食、或是蔬菜青苗类有收成的,则没有赔偿,对经济数目自行采伐的,没有赔偿,不可以移栽一定要采伐的,由用地部门根据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包括公路、铁路、高压线路、网线,广播电缆、水井、养殖基地等等其他配套设施的补偿,由用地部门更具实际价格赔偿迁移费。
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多少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