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裁定可不可以申诉

2024-09-23 经验攻略 288阅读 投稿:令仪

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的可以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

行政强制执行裁定可不可以申诉

行政裁定的种类

1、行政裁定的种类具体如下:

2、一、裁定不予受理。

3、二、裁定驳回起诉。

4、三、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5、四、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6、五、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7、六、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8、七、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9、八、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0、九、裁定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11、【法律依据】

12、《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13、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14、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什么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可诉

行政强制执行可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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